一方下例系主治,以着本方之功,即以明用药之理。 数日酸后继之以痛,几不能行立,无法如何,尽力揉夹车以吊之。
心属火,肾属水,肝属木,肺属金,脾属土。故鬼神精氣於人諫亦諫,常興天地人同時。
一日忽然腰酸,腰中向有病痛,揉后久愈,此或吊动而然,不在意中也。 暑毒入肠胃下血者,一味黄连煎汤饮。
有肩胁串气作痛者,有膻中发癣作痒者,有背脊作虫行者,有手足抽筋作痒痛者。丹溪谓气有余便是火。
可?哉,可?哉。故復申敕諸所部主,名令分明,受罰不怨,此之謂也。
西池之言若此,然则西池之医、之着,于天下也所系固不少矣。不承大書言,而苟自薄。